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永祥新能源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永祥新能源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主要就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永祥新能源节能增效技改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项目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其项目支持与否的态度。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思见
联系电话:0833-3251503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28-83395555(传真)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项目的开发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还将征求公众主要是对项目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永祥新能源节能增效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的网络电子版下载方式或纸质版报告现场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本网页下方附件下载网络电子版;或至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龙翔路999号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本网页附件1《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永祥新能源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期限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公示发布单位: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